暮涯又道:“今天我送彩衣回枫林村的时候,发现附近村民到云罗山采药的还不少,我觉得很有必要深入一线探查情况。”
晨晖挑了挑眉:“所以呢,你想具体怎么探查啊?”
暮涯大手一挥:“当然是到枫林村实地探查!毕竟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,是这样吧?”
晨晖冷笑一声:“你是想借机和彩衣姑娘暗通款曲吧?”
暮涯无语道:“姐,我记得这成语好像不是这么用的。什么叫暗通款曲?我那是为了云罗山不顾个人安危,孤身犯险!”
晨晖摆了摆手,道:“随你,孩子大了不由人啊!行动的时候注意安全,别给我闯祸!”
暮涯见晨晖同意,连忙道:“姐姐最好啦,我明天就给你做好吃的!你想吃什么?”
晨晖想了想,道:“我想吃小馄饨,荠菜猪肉馅儿的,要用鸡汤做汤底,像醉仙楼那种!”
暮涯拍着胸脯道:“你放心,明天早上我一定让你吃到馄饨,我现在就去把鸡汤炖上!”
晨晖笑着道:“逗你玩儿的,咱们家就养了一只鸡,还指着它下蛋呢!行了,明天继续吃胡萝卜吧,换种吃法,别包汤圆了!”
暮涯忙不迭地点头道:“你想吃什么都行,我都给你做!”
吃完晚饭,暮涯殷勤地把碗筷收拾到厨房,顺手揉了些面团放在一旁,准备用作明天的早饭。
晨晖在院中看了会儿星星,然后就回到房间中看起了医书。翻看医书时,她忽然想起来彩衣临走前曾问她借了本书,不自觉地勾起了嘴角,会心一笑。
显而易见的是,与暮涯不同,晨晖对人类并没有什么好感。
晨晖认为,妖族和人类都有各自的世界,平常就该井水不犯河水。为了自身安全考虑,更是完全没有相互往来的必要。
所以,昨天暮涯把彩衣带回家里时,晨晖心里很有些排斥,对彩衣充满了防备和敌意。
但是,经过昨天短暂的相处,晨晖能感觉到彩衣是个善良开朗的好姑娘,所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默许暮涯和彩衣的交往。
“希望这家伙把握住分寸,如果能因此成全这一对有情人,倒也不失为一段佳话。”
晨晖放下医书,走到窗前,看着天空暗自祈祷。
“只是现在彩衣还不知道我和暮涯的身份,若知道我们是妖,她还会愿意和暮涯做朋友吗?”晨晖叹了口气,心中有些不安。
“咚咚咚!”
晨晖的思绪忽然被一阵敲门声打断,不用问她也知道,来人一定是她的好弟弟暮涯。
“来了来了,别敲了!”
晨晖打开门,没好气地道:“这么晚了找我有什么事?你要是再敢问我夜宵吃什么这种无聊的问题,信不信我揍你?”
暮涯讨好地道:“我哪儿能因为这种小事打扰您啊?我就是想问问,人类的女孩子一般都会喜欢什么?还请不吝赐教!”
晨晖撇了撇嘴,道:“你是想问彩衣姑娘喜欢什么吧?有话直说,你这家伙还想瞒着我?”
暮涯否认道:“没有没有,我就是随便问问,不想说算了。”说完,暮涯转身作势要走。
晨晖幽幽地道:“你就真的不想知道彩衣姑娘喜欢什么吗?那好吧,我本来还想……”
暮涯闻言连忙道:“她喜欢什么?好姐姐,你快告诉我吧!”
晨晖不慌不忙,娓娓道来:“彩衣是枫林村的村民,以采药为生。她临走的时候还问我借了一本医书,你说她喜欢什么?”
暮涯恍然大悟:“我知道了,彩衣她喜欢药材!那我给她找些珍稀的草药,她一定会高兴的!”
晨晖无语道:“我的好弟弟,你是榆木脑袋吗?就算你送彩衣珍贵的药材,她真的会收吗?”
暮涯苦恼道:“说得也是,无事献殷勤,非奸即盗。我们才认识没两天,如果我送的礼物太贵重,对她反而是负担。”
晨晖点头道:“所以你不能直接送她药材,我建议你下次见她的时候送本医书给她。然后你们在一起聊聊医术和药理知识,这样也算有共同话题。”
暮涯眼前一亮:“就这么办!那我明天就给她送书去!”
晨晖泼了盆冷水:“你确定你现在这水平能和彩衣搭上话?你不怕人家嫌弃你文盲?”
暮涯:“……”